光地参展商须知

光地参展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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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光地的参展商须依照主办方及展馆方的搭建要求,自行或委托专业搭建商进行特装施工。 参展商请下载并填妥此表2020年光地展台装修申请表(暂未上线,敬请留意),务必将此表于2020年5月10日前传真至020-36047798(黄小姐收)

承建公司 光地参展商可自行指定搭建公司搭建展位,搭建公司的资料,如公司名称及联系方法等,需于2019年8月6日前由参展商填妥第44页之表格7,随展位搭建图纸一并在大会搭建商-上海盛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申报,没有通过“上海盛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审批通过的设计现场将禁止其搭建。 大会指定搭建商上海盛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亦可提供展位设计及搭建服务,请参阅第4页的联络资料。 -------------------------------------------------------------------------------- 展会设计申请 1. a. 4.4米以上的单层展台和多层展台的参展商,在施工前必须向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指定审图单位——上海汉海展览咨询有限公司报送标有尺寸的展台正、侧面、三维效果图以及附加材料的展位设计图,请在2019年8月6日之前,提交设计图的彩色打印稿或电子邮件,并抄送一份至主场搭建商上海盛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注:具体请参照第28 – 29页的《单层4.4米以上 / 双层 / 多层特装展台搭建设计图纸审核规定》) b. 4.4米及以下单层展台的参展商,在施工前必须向指定的主场搭建商——上海盛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报送标有尺寸的展台正、侧面、三维效果图以及附加材料的施工图纸。请在2019年8月6日之前,上传设计图的彩色稿。 (注:具体请洽大会指定展台搭建商-上海盛事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索取更多搭建图纸审核信息) 2. 所有展位提供的展位图样比例不得少于1:100,并需清楚标明地板、高度、设备、颜色、物料、活动的展架、视听器材、重量等。展会期间,任何未经主办单位许可的施工图将不得进行施工。一旦光地展位设计和搭建影响到其它参展商,主办单位有权要求该参展商更改其展位设计与施工。若设计图样未能在限期前送交主办单位,自行设计的展位将不获接纳,大会搭建商将会为参展商建造标准展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参展商承担。 3. 电力装置图必须与一式四份的设计图一并送交主办单位,副本送交大会搭建商。 -------------------------------------------------------------------------------- 展位设计审批 主办单位在核准展位设计申请前,可要求更改或修正设计图样,并有权考虑驳回申请。 光地展位的设计必须获得主办单位的书面核准,才可进行施工。 光地展位的参展商须确保其搭建商,在设计展位时清楚了解以下事宜。违反以下原则,可能导致主办单位及展览中心要求修改其装置,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参展商承担。 1. 场地的测量皆以公制单位为准,参展商须于施工前确认展位范围是否依照主办单位发出的图面规划,若有不符,需及时通知主办单位,以作更改。主办单位对任何于施工后的错误报告将一概不予负责。 2. 任何搭建物品不得超过划分所规定的区域,包括射灯、展商的公司名称以及商标。单层展台搭建不得超过6米,双层展台搭建不得超过7.5米,任何改动要求都必须得到主办单位的书面批准。 3. 展馆内天花板不得悬挂吊物,亦不可在地面、墙壁或展馆内任何位置安装固定装置。所有展台不得封顶。如须在展台内吊顶悬挂物件,须额外付费,详情请联系大会指定搭建商询问详情。 4. 参展商的楣板-公司名称及展台号须放在明显位置及面向通道,若主办单位认为位置不明显,主办单位有权将楣板及展台号放于适当位置,其产生的费用,需由参展商承担。 5. 所有在公众视野范围以内的展位结构部分,需加以修饰至大会认可的标准(包括围板的背面、与其相邻展位之间的位置及走道部分)。 6. 展馆内严禁使用喷漆、焊接及电锯。 7. 光地参展商须负责铺设展台内的地毯或地台。地毯铺设请使用双面胶。严禁使用油漆或胶水。不得损坏展厅地面。 8. 光地参展商须负责展台背墙的板面装饰,以免影响相邻展位的参展环境。如光地展台的搭建商不负责背墙的装饰,将由主场搭建商负责处理,但光地搭建押金将同时被扣除,请参展商注意!! 9. 参展商必须在地毯和突起平台部分提供保护设施。展位搭建材料及地毯的燃烧性能等级标准需达至(难燃型)B1 级或以上,对于少量局部使用的可燃材料应当进行防火处理,并合符B1级标准方可使用。展台必须随时准备接受官方的安全与其它政府部门的检查,并需遵守场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 10. 展品的运送、装卸及光地展位的清除需由参展商自行负责。此类工作均需依照主办单位的安排及规定期限内完成。 11. 参展商须自行负责保险事宜,主办单位在现场操作时对参展商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毁,皆有赔偿豁免权。 12. 参展商须清除遗留在现场的搭建废料或剩余材料,否则,光地搭建押金将被扣除,请参展商注意。 13. 租用光地的参展商如使用自己的搭建商,除了在表格7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填好该表格送交主办单位之外,还必须事先通知自己的搭建商于2019年8月6日前,到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制证中心办理实名认证等手续。 14. 所有申请光地展位的参展商需在搭建前向大会指定主场搭建商现场服务台处交纳光地施工管理费(人民币27元 / 平方米),并交纳展台搭建押金:100平米以下人民币10,000元,100平米以上含100平米人民币20,000元;领取展台搭建押金单,并由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SNIEC)发放施工证,施工证费用为人民币50元 / 张。撤馆时参展商/搭建商需将展位垃圾处理完毕,并经展馆清洁部验收合格后,至主场搭建商服务台 领取全部押金。货车轮候证:人民币20元。货车车辆出入证:人民币50元,押金人民币300元/证。(注:具体施工证办理流程请见第48- 53页) 15. 展会结束后,将装修材料全部清理完毕,并无违反场馆的任何一项规定或对展馆设施无任何损坏,凭收据经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签字后,方可领回押金。 -------------------------------------------------------------------------------- 消防及安全规定 1. 展位搭建材料及地面铺设的地毯的阻燃性能等级不得低于B1级(难燃型),对于少量局部使用的可燃材料应当进行防火处理,达到B1级要求之后方可使用。 2. 展览会场内禁止吸烟及燃烧。 3. 任何临时搭建物与墙面必须保持0.6米的检修通道。 4. 特装展台不得封顶。 5. 消火栓不可遮挡。消防栓前要有1米以上距离空置,如被特装展台包含在内,需要开宽1米 × 2米的门洞。 -------------------------------------------------------------------------------- 电力 1. 光地参展商必须向大会指定搭建商租赁单独的配电箱(最小规格15安培 / 380伏)。不可使用拖线板或转接器。 2. 所有电力设施及配线的安装均需符合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的规定。开关及所有电力配送管线必须安装在展位范围以内。 3. 碘钨灯、300瓦以上的高温灯具和霓虹灯具不得擅自安装,如需使用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安装,安装的高度离地面不得低于2.5米。一般灯具布置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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